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父母去世后宅基地该如何继承?
发布日期:2025-03-06 17:20 点击次数:135
宅基地使用权不可单独继承
宅基地的所有权属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,村民仅享有使用权,所以宅基地本身不属于个人遗产,不能通过继承直接获得其使用权。不过存在例外情况,若宅基地上有房屋,根据“房地一体”原则,继承人通过继承房屋所有权可继续使用宅基地,但仅限于房屋存续期间,房屋倒塌或灭失后,宅基地使用权自动终止,由村集体收回。
宅基地上房屋具有可继承性
继承条件方面,城镇户籍子女可继承房屋,但需以房屋存在为前提,且不得翻建或新建,仅能维修加固;在无遗嘱时,配偶、子女、父母为第一顺序继承人,按法定继承分配。继承后的处置方式包括保留使用,继承人可继续居住或出租房屋,但需向村集体缴纳土地使用费;房屋也可出售给本村符合宅基地申请条件的村民,需办理土地使用权变更手续。
存在无法继承宅基地的常见情形
如子女已分户并取得新宅基地的,不可再继承;户口转为城镇或非本村集体成员,仅能继承房屋,不能获得宅基地使用权;房屋倒塌或宅基地长期闲置超过2年,使用权将被收回;未经审批的房屋或超占面积部分无法确权及继承。
综上,宅基地使用权不可单独继承,但通过继承房屋可间接使用宅基地,具体操作需结合户籍、房屋状态及当地政策处理。
